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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无悔警花”郑丽绥

晋江新闻网 2012-08-08 15:54


人物名片:市公安局法制科科员

美丽事迹:2007年以来,郑丽绥主动放弃周末及晚休加班240多天,认真审阅每一份笔录、法律文书,确保案件审断合理。她共审核把关各类案件近5000起,涉及12万多人,纠正定性不准、量罚不当等问题509679人。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,被评为第二届福建省“优秀女警官”、“全国三八红旗手”等。

美丽理由:自从穿上警服起,就立下为保一方平安贡献自己微薄力量的心愿。

【作家笔下的美丽晋江人】

誓言的回声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郑丽玲

“既然我选择这份工作,也热爱我的工作,加班对于我来说就不算什么。无论工作需要花费多少的时间,这些工作还是必须有人来完成,而我就是那个完成任务的人。”

没有荡气回肠的豪言壮语,没有惊心动魄的侦查破案,有的只是繁杂琐碎的工作和习以为常的加班。郑丽绶,市公安局的一名法制女民警,17年如一日,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。法制部门15载,郑丽绥始终以娴熟的法律知识、严谨的办事态度、无私的工作作风,认真细致地审阅每一份笔录和法律文书,主动与办案民警沟通,让经手的每一起行政、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。2007年以来,共审核把关各类治安行政案件435412103人,刑事拘留1512人、取保候审229人、监视居住321人,纠正定性不准、量罚不当等问题共509679人。

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说情、拉关系,她不枉不纵,一身正气。200812月,郑丽绥在审核一起承办单位的报请撤案时,发现此案存在问题,不同意撤案。犯罪嫌疑人家属听说撤案被退回,当晚携贵重物品到她家里说情,要求予以撤案。她当场拒绝,并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耐心向犯罪嫌疑人家属解释法律法规。该案经集体研究后,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报捕起诉。

她是一名出色的女警官,也是一名刑警的妻子、一位孩子的母亲。爱人常年奋战在侦破命案工作第一线,几乎无暇顾及家庭。她深深理解爱人的苦衷,独自担起家庭的重担,在家庭和事业中尽力做到两全。尽管如此,郑丽绥仍然觉得自己对家庭、特别是儿子的关心是不够的。从儿子上学起,她接孩子的次数不超过10次,看着身边其他父母对孩子的付出和专注,她深感欠孩子实在太多。至今让她无法释怀的是,一次儿子在上课时因肠炎呕吐不止,她接到电话匆匆赶到学校,竟然不知道儿子在哪间教室,只能在雨中焦急徘徊,面对老师的责备更是无言以对。

不是不懂爱,而是把爱给了更多的人。她进校园,开讲座,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社会,加强自我防范。“我热爱这份事业,一生无怨无悔。”郑丽绥把女人特有的母爱、温柔与热情无私奉献给了法制事业。

举起右手,握紧拳头,面对镰刀和锤头,你我都曾庄严承诺:”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,拥护党的纲领,遵守党的章程……对党忠诚,积极工作,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……”郑丽绥,正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,默默实践着自己的入党誓言。

【附录】

感动对话

记者:面对无休止的加班,您是报以什么样的工作心态呢?

郑丽绥:既然我选择这份工作,也热爱我的工作,加班对于我来说就不算什么。无论工作需要花费多少的时间,这些工作还是必须有人来完成,而我就是那个完成任务的人。做我们这行的,必须及时消化最新的法律法规、认真研究案情,所以加班在所难免。

记者:您的儿子如何看待您的工作呢?

郑丽绥:12年来,我儿子已经习惯了我们夫妻俩忙碌的生活。除了我的本职工作外,我还会花费许多的时间参与法律宣传活动,因为我认为让市民懂法、守法、遵法很重要。儿子偶尔会在我要出门工作时问我,妈妈为什么别人都放假,你还要工作呢?从他的言辞里,我知道他想我多陪陪他,但公务在身,我只能先完成我的工作,再回来陪儿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