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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、卫生部和人社部:试点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降价15%

晋江新闻网 2012-09-20 16:58

  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卫生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9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会议,要求300余个试点县破除以药补医机制,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,药品价格要降低15%左右。

  三部门强调,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必须做到三个同步: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与降低部分检查检验价格同步,促进医疗机构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;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取消药品加成、降低药品价格、控制药品费用同步,促进医疗机构不断规范诊疗用药行为;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提高医保支付水平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同步,确保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。

  公立医院是我国90%以上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者。目前,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已成为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突破口。

[编辑:舒颐]